冰淇淋女孩

作者:桃樂絲.庫姆森

原文作者:Dorothy Koomson

出版社:三采

我以為可以從此擺脫過去……
其實只是使自己更加被他糾纏,直到永遠。
正值花樣年華的兩名少女,帕琵.卡萊兒和莎蓮娜.格林吉,原本互不相識的她們卻成了一場悲劇的唯一目擊證人。
在嘩然的輿論中,這兩位外表迷人的青少女被媒體封為「冰淇淋女孩」,必須上法庭接受審判。
二十年後,她們走向截然不同的人生旅程。
出獄的帕琵亟欲還原真相,渴望洗刷冤屈,挽回父母的溫暖眼光;莎蓮娜擁有幸福家庭,卻一天到晚神經兮兮,害怕深愛的丈夫和一雙兒女發現她埋藏的過去。
當年天真爛漫的她們不過是無辜地同時愛上了一個惡魔般的男子,呵護著不為人知的禁忌愛情,卻從此扭轉了彼此的人生……
然而有些秘密不會永遠深埋在回憶裡,一旦真相揭穿,人生,將會再度成為,人間地獄……


  放手的勇氣、面對的勇氣、看清的勇氣、坦承的勇氣、守護擁有的勇氣;許多看似別無選擇的情境,其實最終缺乏的就只是勇氣。

 

十五歲那年她們遇見了「他」,擁有英挺的外貌惑人的微笑,所有人眼中的優良師範完美的王子,卻讓莎蓮娜與帕琵從此跌進了一場永難抹滅的惡魘中成了惡名昭彰的『冰淇淋女孩』,承受著家暴、恐嚇、不正常的關係與羞辱,忍受著漫長的夢幻與現實間的差異相互衝擊下,耐力的邊界終於崩毀……待回神時只餘斑斑血痕,染上了她們衣、她們的雙手,也染滿了「他」的身,而她們生活、她們的家庭、她們的心也永遠染上了無法抹去的痕跡……

《冰淇淋女孩》擁有著陶樂絲‧庫姆森一慣的細膩抒情,細細描繪著親子間的相處、夫妻間的信任與情感上的磨合,但相較於之前的作品,這本顯得更為沉重灰暗,也更讓人讀出其中的心痛與悲涼。

俗話說:『愛到卡慘死。』當一個人自認已是『愛到深處無怨尤』時,就算早已傷痕累累,就算你在她耳邊架上大聲公大吼著要她回頭,她也仍是聽不見。但她們是真的傻嗎?真的不懂該怎樣做才是對的嗎?我想並不竟然。在他們決定承受每一次的衝擊時,所有的利弊也早已攤在眼前昭然若揭,問題只在於他們是否真心想要脫離……?就像前美國第一夫人所說的:『除非經過你同意,否認何人都傷害不了你』,也因此,能讓人傷害最深的往往並不是遭遇的本身,而是你允許這樣的遭遇持續落在自己身上,並說服自己那是「別無選擇」。

而這樣的「別無選擇」也許部分原因就同於青少年時的叛逆期,總以為自己什麼都明白、什麼都能看透,過度的自信也讓他們在發覺自己可能錯了之時,拉不下臉去承認自己的錯誤,只能不斷不斷的催眠自己那是對的,至少「終有一天」會成為是對的,一日復一日的強撐下去,過得越久他想回頭,卻已失去了給自己下的台階。

而另一部份的原因,則是害怕,因為害怕改變,害怕它可能帶來的更多的失敗、更深的傷害,如果情況還不至於更糟,如果還能偶爾保有最初時的美好,那麼就這樣過下去又有何妨?人類是適應性高的動物,只要習慣了,痛苦似乎也就不是那麼難應付。也就此造就了莎蓮娜、帕琵及社會上許多受暴婦女,寧願忍受長年的暴力迫害,也仍堅信自己是「愛他的」、「是幸福的」的堅忍毅力,而值得與否,也就只有當事者心中自有定數了。

陶樂絲‧庫姆森的寫作風格一向是重情勝過於事件,擅於以故事中的主軸事件牽起諸多事件後所衍生的後續效應。因而故事中的殺人案件兇手究竟是誰,並不是重點,重要的在於這起案件過後所牽扯進的家庭,所必須被迫承受的轉變。

從古至今媒體為了收視率、為了吸引大眾注目,總能無所不用齊集在新聞中額外加油添醋,為事件中的角色豎立起醒目的形象、聳動的標題、催化人心的故事,久而久之事件的本身為何也就不再重要,媒體甚至大眾要的就只是一個能刺激觀感的故事而已,卻沒想過新聞中的要角乃至他們家人會因此受到多重的傷害。

正所謂人言可畏,三人成虎眾口鑠金,在人人都說你的家人有罪、證據也呈現一面倒、他所做的事將你對他原以為的形象徹底顛覆的情況下,要如何才能把持自己,堅持相信你原本所信賴的人在騙過你一次後,不會再騙第二次、第三次,尤其是在為他自己爭取利益之時?《冰淇淋女孩》中所描述的親情,較於作者之前所有的作品是來得最為殘忍,但也最為真實有層次性的,初時讀來真的讓我非常驚訝,但不久卻也適然那就是『現實』,輿論的傷害性往往遠大過真實事件的本身,身處於時刻皆被批判的壓力之下,真還能不對引起事件的人心生疙瘩、友愛如常的,那絕對是騙人的,世上聖賢何其少,要做到佛祖耶穌一般,能有無限寬廣真能包容一切赦免一切的大愛胸襟那更是不可能,但重點並不在於這份排斥心究竟該或不該,而是能否在此之後鼓起勇氣,再一次的去開啟雙方間的新關係那才是最重要的。

※以下雷光閃閃,不適者請慎入。

對於兇手的猜測我有許多種想法,最容易猜的一種是兇手是「莎蓮娜」,因為她有失意症,心理總是會影響生理,尤其在受到如此大的刺激之後,腦部為了要保持精神上的正常運作,便自動將那段記憶封鎖以維持她心理上的平衡,我想莎蓮娜的失意症也許就是在那時開始出現的,再說她也是在案發後唯一坦承曾經再回到現場去報案的人,當她再度回去後會有如何的情況轉變,便又是無限的可能。

另一種較為黑暗心理層面的是兇手是「馬可士自己」,擁有極端控制慾及占有慾的他,不只想要完全的控制兩個女孩的身體,同時也極端掌控她們的心靈,在如此扭曲的心理狀態下,他在第一次重傷未死的情況下可能再度轉醒,想起兩個女孩對他的反抗與背叛心生怨恨,便以刺殺自己作為復仇,因為他知道他的死狀橫豎看起來就像是他殺,而警方定會將她兩人作為第一兇嫌,無論是誰會被判刑,她們都將因這起事件被受折磨,從此她們絕對忘不了他,也永遠受著他的影響,且她們與他也永遠都脫離不了關係。據故事中不時出現馬可士的幽靈、他的警語,這是一大可能。

而另一種屬於較為心機型的就是我從頭到尾都很懷疑的馬可士的前妻「瑪琳」,故事中不時提到瑪琳時常會打電話或突然出現在他面前,警告他不要再出現在她或她兒子面前,要他放過她們,按慣例他的前妻定也受過他許多不堪的折磨,因此,也許那天她就是又剛好無預警的去找他,看到他不知道被誰砍得奄奄一息,於是決定趁勢給他補上一刀,一解心頭之恨,反正他被人砍傷在先是不爭的事實,而她那個時候又不在現場,警察多半不會懷疑到她頭上。

三者各有不同可能的起因,定有一方就是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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