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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至灰鷹巢城


四月的時候,紐約時報刊出一篇
專題,探討書市一片蕭條、羅曼史類型的銷售卻不降反增的現象。根據作者分析,羅曼史有幾個特質:第一、提供逃避現實、滿足幻想的娛樂,這在景氣不佳、失業問題嚴重的蕭條時代格外明顯。想當年美國經濟大恐慌,正好造就了《飄》這樣的超級暢銷書,蟬聯暢銷排行榜兩年之久,賣了幾百萬冊;第二、讀者多為女性,而女性讀者本來就是書市的主要推手。能得到女性讀者支持,這個類型自然歷久不衰。


第三、讀者忠誠度超高,對喜歡的作者往往每出必買、相挺到底,對新人作者也不吝嘗試和鼓勵。這個「勇於嘗試」的特質可能在電子書上最明顯:根據前陣子才被邦諾書店
併購的第一大電子書網站 Fictionwise 統計,他們的業績有一半來自羅曼史,其中很多是直接以電子書形式出版的。著名的網路原創羅曼史出版社 Ellora’s Cave 甚至紅到可以聘請文學經紀人,反攻紙本出版、進軍國際市場。全球最大的羅曼史出版社禾林(Harlequin)今年慶祝創社六十週年,更表示他們的業績有 3.4% 來自電子書,足足是其他出版集團的三倍有餘。

第四、價錢相對便宜,因為大多數羅曼史皆以小平裝形式發行,7.99 美金的定價是精裝書的三分之一。現在經濟不景氣,買不起高價化妝品或名牌包,連買精裝書都嫌貴,羅曼史就成為最超值的娛樂。這和美國的購物文化也息息相關,很多家庭主婦去 Walmart, Target 之類的賣場購物,既然都專程開車去了,何不順便帶個幾本羅曼史回家?量販店的銷售數字向來不列入紐約時報之類的主流排行榜計算,可是這才是羅曼史最驚人的隱性消費市場。

第五、承上述兩點,羅曼史讀者的閱讀量驚人,平均一次購買四、五本。一般讀者可能一兩個月看一本書,羅曼史讀者可能一個晚上就看一本。閱讀量大,類型也相對廣泛,進而影響到科幻/奇幻類型,美國當下呈爆炸性成長的「都會奇幻」(urban fantasy)和「超自然羅曼史」(paranormal romance)根本就是一體兩面,差別只在於愛情戲比重和出版標籤。即便拿掉情慾橋段,光靠純愛照樣能賣,只要看「暮光之城」席捲書市的誇張程度就知道了。

回到國內的市場,曾經紅極一時的外曼幾乎在市場上絕跡。論售價,翻譯書的成本高,翻譯費和版稅反映在售價上,自然無法和很多便宜買斷的內曼競爭;論出版速度,國外最多三個月一本,大作家可能半年、一年才出新書,哪能和本地作者每月有新書的速度競爭?高售價當然也影響了租書店通路,進貨成本高、回本速度慢,要是出租狀況不好,乾脆根本不進。

外曼在中文書市的尷尬處境,有點像美漫:市場完全被日本漫畫主宰,美漫全彩印刷、成本高昂,畫風美式但不美型,一點都不討喜。但話說回來,港漫也是彩色印刷,在租書店通路也活得好好的,所以好像並不是完全沒輒?

再怎麼說,比起美漫,外曼的條件仍算有利,我認為主因有二:第一、有讀者群,而這個讀者群也夠大。我認識無數資深出版人,平日正經八百討論文學小說、或鑽研歷史小說、推理/犯罪類型,但骨子裡都是外曼讀者,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曾和我聊起「為什麼沒人出外曼,出了我一定買」的話題。一位資深的奇幻編輯朋友,甚至每本林白/果樹出的外曼都買,支持到底。

第二、外曼和「一般翻譯小說」的差距不像美漫和日漫那麼巨大,可以經由包裝、書名、文案和定位來「暗渡陳倉」。就算不搞成主流文學小說,至少做成都會女性小說就夠「正常」,能夠在書店平台上安然自若、拿去櫃臺付錢也不會臉紅。

舉例來說,去年三采出版的《慾望酒莊》的包裝走典雅路線,封面性感但不激情(不過天曉得故事可夠激情了),主打女性勵志、美酒時尚,成功賣破一萬冊。很多朋友看了以後大呼「這根本就是羅曼史!」這裡頭究竟有幾分驚喜、幾分受騙上當的不悅,可能還要再仔細研究,但至少事實證明外曼「不是不能賣」。

比較可惜的是,三采並未繼續簽下作者新書《名畫情挑》(Priceless),一方面因為藝品拍賣的主題不如美酒討喜,二來也是因為《慾望酒莊》投注的行銷資源和銷售回報仍舊不如其他主流文學。別忘了,《慾望酒莊》厚達五百頁卻只賣三百元,這刻意壓低的定價策略極可能是推動銷售的關鍵之一(因為羅曼史售價低),只是終究要反映到成本結構上。

春光的《暗夜獵人》系列同樣包裝得像是一般翻譯小說,可是定價偏高,每一本都比《慾望酒莊》薄,但都比較貴,最貴甚至到三百八十元,加上超自然設定畢竟不如現實世界主流,整體銷量差很多。但是《暗夜獵人》的讀者忠誠度超高,在出版社的部落格、留言板和外曼討論區不時可見敲碗文。如果能在包裝和定價上再做調整,說不定會有更好的成績。

「暮光之城」就更不用說了。作者史蒂芬妮‧梅爾是摩門教徒,所以故事清純到不行,絕對沒有「南方吸血鬼」或「暗夜獵人」的激情橋段,可是照樣賣。說是全球現象、大勢所趨也好,說是電影搧風點火也好,說是尖端的行銷不遺餘力也好,總之這套百分百青少年羅曼史的書在氣質優雅封面的包裝下起死回生,告別「吸血鬼達令」的慘痛過去,成為獨領風騷的書市寵兒。

前陣子我在去紐約飛機上看了「暮光之城」電影版,覺得出乎意料地好看,而且終於明白為何這個故事能贏得廣大少女觀眾的心:女主角貝拉是個,呃,很受歡迎的怪咖(popular dork),同時滿足每個人心底「我跟別人不一樣」的自覺和「大家都喜歡我」的渴望。可是「受歡迎的怪咖」這不是自相矛盾嗎?現實生活中應該沒有這種人吧?

直到後來朋友說:「傻孩子,這就是羅曼史啊!」我才恍然大悟,這就和武俠小說和奇幻小說的主角總是出身貧困、自幼父母雙亡,歷盡千辛萬苦可是一路貴人相助,最後學成絕世武功然後發現自己原來是國王的兒子一樣吧?這不就是 wish-fulfillment 的類型故事魅力?

我之所以要寫這篇文章,或許和凱勒‧納辛(Kaleb Nation)成立「暮光男」(The Twilight Guy)的動機有幾分相似:我不讀羅曼史,但我對這個類型很好奇。我有不少客戶專精羅曼史,每每在版權書單上看到相關資料,總會心生「這好有趣啊啊啊」之感卻隨即「唉外曼就是沒人買」之嘆。

身為版權工作者和小說讀者,我一直覺得羅曼史有很多好玩的特質。比如說男女主角「一夫一妻」(monogamy)的從一而終規定,比如說必須要從此過著幸福美滿生活的結局。這個規定導致所有主角「只能用一次」,也讓羅曼史的「系列」與眾不同:「三部曲」可能是三兄弟、三姊妹或三個好友的故事,彼此輪流當主角、再到別人的故事裡當配角。比起奇幻小說單一主角的史詩長篇大冒險、推理小說的系列偵探每本調查不同案件,反而更有變化。

羅曼史還有一種「三連發」(或者稱之為「背貼背」back-to-back)的出版方式,就是用每月一本的速度,在三個月內出完某個三部曲,以收迅速打響作者知名度之效(當然,這和羅曼史讀者閱讀量大、速度快也有關)。這種作法也被奇幻小說所用,比如說最近在台出版的「戰龍無畏」系列,當初在美國就是連出三本,果然讓作者一炮而紅(嗯,該系列是否也可以算是某種人龍戀 BL 羅曼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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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分析我覺得很有意思也很感慨,之前我一直都想不透為何暮光之城會這麼的受歡迎,對我來說它就是部很普通又純情的言情小說,幾乎沒什麼特別的,莫非是因為作者氣運正旺的關係所以不管寫什麼都會紅?
原來原因只在於它捨棄了言情這個特質來行銷,而改以文學小說的包裝來擄獲市場。
  言情是個歷久不衰的類型,卻也是個備受歧視的類型
一般不看言情的人一想到這類型都會認為這是個充滿色情又不切實際的泡麵書籍,不入流的小說。
  有一次我在學校沒課無聊拿出一本言小正要看,剛好一個同學自旁邊經過喵到我的封面,很怪異的對我說「原來你也喜歡看這種沒營養的書喔?」
  當時他臉上那詭笑的表情,我至今仍無法接受= =
  很想問他:「同學,你的腦袋到底想到哪裡去了?!」
  自此以後每當我在看言小時都會下意識的將封面、書名遮住,不想讓人知道我在看什麼。
  有些早已在人們心裡根深蒂固的觀念,是再怎麼解釋也改變不了的。
  而現今出版業的這個『文學皮羅曼史』的行銷法,我實在是不知應該感到高興還是該嘆息,高興的是以後愛看外曼的人不需在遮遮掩掩,或被父母訓斥在看不良讀物;該嘆的是原來言情是這麼讓人不恥的讀物,需要偽裝到這樣的程度才能被世人接受?
  不過,這其實也不失為一種好的改革方法。
  若是國內的言情也能仿傚這種『跳脫言情小說的經營方式』,我想市場絕對會比外曼要來的大得多,也更為人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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